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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制定。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

  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8月26日八届三次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的控股子公司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现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需追加益康仓储股东银通棉业对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为支持益康仓储合规开展期货交割业务,银通棉业拟同意:为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益康仓储股东新疆益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按持股比例提供49%的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追加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为其控股子公司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银通棉业、益康仓储在担保事项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三) 无法预计本次担保总额的原因

  益康仓储参与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是指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规定与要求,履行以下义务并保证其合规性:一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相关业务材料;二是规范做好期货交割棉花的验收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商品符合标准;三是主动配合第三方开展公证检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安全保管责任,保障仓储商品的安全与完好;五是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商品出库发货或移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无误。应承担期货交割棉花在库期间,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造成他人损害的、因管理不善引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因管理不善被非法占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等。

  本次担保主要针对上述仓储保管业务的合规性。同时,益康仓储已为入库棉花投保足额财产保险。由于在损害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无法预估益康仓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次担保责任的具体额度目前暂无法确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责任和担保期限:

  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内。

  (二)担保风险:

  面临的主要担保风险,集中在仓储货物的安全保障风险,以及仓储环节中货物出入库交易(交割)操作的合规性风险。风险防控措施为: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推行规范化管理。益康仓储均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还拥有丰富的仓储管理实践经验。在过往与交易市场及其他单位的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为业务开展奠定了可靠基础。

  2、完善货物储存、监控及安防等全链条防控体系。严格依照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配备了满足相关商品仓储保管标准及消防安全规定的设施与人员力量;配置了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装卸作业机械;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报警、监控装置,并通过实施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构建起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     

  3、对库存货物足额投保财产保险,强化风险转移机制。益康仓储会依据每月实际货物库存状况,足额投保财产保险,确保保险覆盖连续、足额且无间断,以此有效转移并防范货物在仓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4、反担保:益康集团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对银通棉业为益康仓储提供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按持股比例提供49%的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为益康仓储合规开展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有力支持,进而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有关交割业务的平稳、顺利推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及银通棉业对其经营管理情况均具备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在重大事项决策与日常经营管理环节拥有控制权。目前,该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运营保持稳定。同时益康集团已作出明确承诺,将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银通棉业因本次担保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按持股比例提供49%的反担保。综合来看,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追加银通棉业对益康仓储正常运营提供担保,是为支持益康仓储合规开展期货交割业务,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有关交割业务的顺利进行,有助于拓展皮棉仓储与交易业务,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更优收益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0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12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反担保协议

  (三)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四)被担保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10月14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 48 号小区冠农大厦

  联 系 人:金建霞   李  雪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788 邮 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本次担保情况进展数据截至2025年9月29日。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番茄在工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番茄实际使用上述贷款2,97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2,970万元担保。

  2、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博湖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番茄在农发行博湖县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番茄实际使用上述贷款3,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3,000万元担保。

  3、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自治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番茄在国开行自治区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番茄实际使用上述贷款2,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2,000万元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8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2025年8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新疆西域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23.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5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上述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冠农番茄提供担保的合同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5年焉耆(保)字0005号)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是否反担保:否。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5年巴博(保)字0009号)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10202501100002986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7,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将主要用于支持全资子公司日常的经营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关详情可参阅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临2025-032号公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236.4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0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236.4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1,206.47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担保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5年巴博(保)字0009号)

  (二)《担保合同》(合同编号:6510202501100002986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三)《担保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5年焉耆(保)字0005号)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公司OA办公系统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五) 会议由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的修订和制定。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为支持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子(孙)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

  1、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下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0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同意:追加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为其控股子公司益康仓储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子(孙)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以下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担保事项中,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9.88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的股东拟为该9.88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5.0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剩余额度由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0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3、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本次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9.12亿元,其中8.33亿元综合银行业务除股东提供担保外,还需追加:冠农棉业为银通棉业提供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为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分别提供3亿元、0.3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

  1、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本次公司为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提供的合计5.0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5、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此次预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

  

  (二)担保对象二

  

  (三)担保对象三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对上述公司的信贷、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本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总额度在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未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议案内容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棉花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而银通棉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日常棉花经营资金需求较大,其自身资产抵押能力与信用水平暂无法独立满足银行贷款担保要求,需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获取融资支持。?公司作为银通棉业的控股股东,为保障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稳定供应,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必要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合规论证,对担保方案作出了优化调整,将公司担保比例由60%调整为按公司对银通棉业的持股比例51.26%提供担保,调整后控股股东冠农集团不再为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银通棉业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方案调整及议案审议,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的担保事项,用途为支持子(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实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决策及重大事项拥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持股比例确定担保额度,同时银通棉业已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及经营收益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有效降低了担保风险,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经审慎评估,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0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12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

  (三)被担保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四)《反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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