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45版)
2、 修订相关议事规则
(1)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根据前述《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相应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根据前述《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修订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为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在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也亦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
二、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相应废止。
三、修订部分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实际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境内外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制度外,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其他相关制度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予以删除,并修改部分失效规则名称。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现行相应公司治理制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7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或“受让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或“转让方”)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拟与引望及其股东协商投资入股事宜,共同支持引望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及部件产业领导者。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赛力斯汽车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同时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关于加入<关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协议》。
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笔转让价款人民币23亿元、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57.5亿元,并于2025年3月31日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引望10%股权的过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2025-023)和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此外,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2025年1月7日、2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2025-002、2025-018),并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三笔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三笔转让价款人民币34.5亿元,受让方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7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A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40,890,216.1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7,455,190.51元。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可持续发展需要,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33,366,0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343,486.6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22%。
本次利润分配的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A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7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电子邮箱:601127@seres.cn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