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拟继续合作,由公司继续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3个月。同时,由成都天赫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荣盛伟业”)以持有的成都天赫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天赫;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4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大安路255号8栋1层4号;
4、法定代表人:魏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成都天赫10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成都天赫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质押担保协议方:成都荣盛伟业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成都天赫、成都荣盛伟业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上述融资分别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是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成都天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成都天赫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42.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2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7.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1%,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98.84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海南航天城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海南航天城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二)《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航天城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概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美亚旅游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航空”或“乙方”)与海南航天城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天城”或“甲方”)于今日签署合作备忘录。随着国家对低空领域的逐步开放以及通航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水上飞机在应急救援、西沙旅游观光、物流运输等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为把握发展机遇,双方决定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水上飞机通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此前以6.25亿元收购美亚航空的控股股东美亚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航空控股”),成为较早控股甲类通航公司的房企。美亚航空控股目前拥有西沙空中游览运营资质和经验,陆续获得中国民航局91部、135部双运行资质及延伸跨水运行资质,成为国内首家水陆两栖固定翼机型认证运营商,累计获批25条航线,覆盖海南16个核心作业点。
本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后续如有具体的进一步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天城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名称:海南航天城
2、法定代表人:王康良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5MYAC1H
5、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民用机场运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训练;旅游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务;气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咨询策划服务;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海南航天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航天城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
8、关联关系说明:海南航天城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10、海南航天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第一条:合作目标
1、共同探索打造通航产业生态,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群,积极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2、推动开通文昌至西沙的空中观光旅游航线,探索开通至大湾区方向的短途客货运输航线;建立高效的通航运营服务体系,提升本地通航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通航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3、推进在通航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机会。培养一批专业的通航人才,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水上飞机通用机场建设与运营:双方有意愿共同探讨在文昌水上飞机运营基地的可行性。甲方在水域、土地以及政策协调方面提供支持;乙方将公司迁至文昌国际航天城,利用专业技术和经验,提供水上飞机机场的建设及运营。
(二)水上飞机通航业务拓展
1、应急救援与公共服务:探索建立通航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通航在医疗急救、海上搜救、环境监测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可能。乙方可以提供专业救援飞行器及机组人员,甲方可以协调应急管理、医疗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实际救援行动,提升区域应急救援能力。
2、旅游观光与文化体验:支持开发低空旅游项目,依托本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共同设计特色低空旅游航线,打造空中观光旅游品牌。乙方提供旅游飞行器及相关服务,甲方可在旅游资源整合、宣传推广方面提供支持,共同推动水上飞机飞行员培训、水上飞机空中游览、水上飞机飞行操作体验等独具特色的低空旅游产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
3、客货运输:研究开展短途客货运输业务的市场前景与实施路径。探索文昌至珠海等大湾区通航载客、短途货运、快递配送等业务,解决高峰期客货出岛交通不便问题,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及高端旅客进出岛。
第三条:合作机制
1、建立沟通渠道:双方指定对接联系人,就合作事宜保持持续磋商与信息交流,共同积极推动合作走向实质阶段。
2、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双方及时共享通航产业政策、市场动态、项目进展等信息,为合作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本次交易的合作目的
美亚航空已经在三亚湾打造国内首个“海空一体化”服务空间。而文昌作为海南自贸港重点区域及航天特色产业高地,其低空经济发展具备政策先行、场景独特的优势。本次合作将实现公司低空业务从三亚向文昌的战略延伸,依托航天城资源打造差异化产品,与现有海空驿站、西沙航线形成协同,加速构建覆盖海南、辐射沿海的低空服务网络。公司通过美亚航空积累了空域协调、安全运营、场景开发等核心能力,且在海南拥有丰富的文旅项目储备,可与文昌航天城的航天资源形成“低空+航天+文旅”的独特协同效应。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执行情况而定,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与海南航天城的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8.39%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331,668,220.00元)、北京融惟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3.17%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15,355,780.00元)、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88%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9,139,220.00元)、天津瑞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50%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423,732.17元)、高清持有的标的公司1.43%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6,930,000.00元)、周伟持有的标的公司1.02%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4,950,000.00元)、天津科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06%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69,908.87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动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履行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盛发展,股票代码:002146)自2023年5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2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号)。停牌期间,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 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69号)。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9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8日、6月8日、7月8日、8月8日、9月5日、10月8日、11月8日、12月7日及2025年1月8日、2月8日、3月8日、4月8日、5月9日、6月7日、7月5日、8月15日、9月13日均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号、临2023-093号、临2023-106号、临2023-120号、临2023-131号、临2023-140号、临2024-001号、临2024-007号、临2024-009号、临2024-012号、临2024-030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临2024-058号、临2024-066号、临2024-083号、临2024-090号、临2025-002号、临2025-010号、临2025-016号、临2025-019号、临2025-037号、临2025-051号、临2025-067号、临2025-079号、临2025-085号)。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公司股东会等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公司认真研究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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