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58
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1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和岛一号基金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为和岛一号基金于2016年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85元/股 至 4.41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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