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华曙高科股份28,991,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前述股份均已于2024年4月17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6月9日,国投创业基金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股东国投创业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111,71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7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0%。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国投创业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国投创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801,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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