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友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定及修订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的文件。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王友利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叶志祥先生、季建阳先生、程为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叶志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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