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云动力”)为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系统工程”)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债权人,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银行借款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4,8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未设置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5-038、2025-073)。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将云智算(扬州)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9,100万元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即云智算(扬州)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由120,000万元调整至110,900万元,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由6,000万元调整至15,100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4,8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保证人及债务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融资需求,故开展本次担保。债务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意对担保对象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72,301.3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9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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