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4日
至2025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2.0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3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6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于2025年9月26日、9月29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同比增长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4万元,同比减少248.03%。2025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受下游需求偏弱、产能增加、价格下降等因素所致。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 年 9 月 26 日、9 月 29 日、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于 9 月 26 日、9 月 29 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市场水平。截至 2025年9月30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收盘价格 51.80 元,公司静态市盈率734.12,公司所属电池部件及材料行业静态市盈率56.54,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市净率3.13,公司所属行业市净率3.06,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市净率水平。9月30日公司换手率9.48%,高于日常换手率。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生产经营风险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同比增长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4万元,同比减少248.03%。2025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受下游需求偏弱、产能增加、价格下降等因素所致。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6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石大胜华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该公告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2.5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55.47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2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50.38万份股票期权。”
更正后: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55.47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2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97.48万份股票期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5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二)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股东会议事规则》《石大胜华董事会议事规则》《石大胜华独立董事制度》《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石大胜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2)。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6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并修改《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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