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及非关联股东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和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交易对方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客户A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交易对方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研发工程中心建设完毕并已完成产权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3、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前述尚需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相关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款项,相关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仍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结项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6,984.20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经累计投入11,448.18万元,该项目已经达到了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6,102.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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