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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报文件财务资料更新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审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17号)。

  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1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交易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重组报告书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三个月。由于公司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记载的财务资料于2025年9月30日已过有效期,需补充提交更新后财务数据。经公司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本次交易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中介机构推进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审计工作完成且加期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向上交所补充提交加期审计资料,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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