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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4.3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3,039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5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75.7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215%。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未有“芳源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自2023年10月30日起,“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由18.62元/股调整为18.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芳源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未有“芳源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4.3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3,039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55%。

  截至2025年9月30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75.7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21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自2023年4月3日起,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的股票。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芳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累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数量为3,3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公司将就前述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即2024年5月23日)后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回购股份出售,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对未出售的股份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3,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2,33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回收的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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