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合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成专,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郭成专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郭成专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欢,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欢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林,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林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屹唐股份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成专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林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欢先生于2023年12月14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元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单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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