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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 股东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云晖”)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域惠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15,581,250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1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3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无锡云晖

  

  2、星域惠天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70,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云晖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域惠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96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5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15,581,250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1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3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无锡云晖、星域惠天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月10日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鹏科技

  股票代码:688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6层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1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6层0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台云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人民币220,62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Q4RQ03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8月23日至 2067年8月22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6层09

  联系电话:010-8589308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云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10,02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YQJN3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营业期限:2017年3月30日至2031年3月29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6层09

  联系电话:010-8589308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无锡云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台云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云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云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星域惠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云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发展规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2日通过康鹏科技发布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15,581,250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70,419股,占康鹏科技总股本的5.9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96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康鹏科技于2025年8月2日发布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康鹏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15,581,250股,占康鹏科技总股份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1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3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5日)实施。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康鹏科技的股份总数共计4,901,669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9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所持康鹏科技股数从25,968,750股降至21,067,081股,持股比例从5%降至4.06%,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所持康鹏科技股数维持4,901,669股不变,持股比例为0.9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为25,968,750股,合计持股比例5%。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14,130,441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放置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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