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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1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4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1.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9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二、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38,4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9,488,809股的比例为6.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66元/股,最低价为29.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82,097,036.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

  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行权数量为406,32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083,54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9月5日届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个行权期均已届满,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8,707,478.23元。

  ●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65.838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

  3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812,664股。

  3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3%。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5日。

  35、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

  36、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875,100股。

  37、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

  38、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9、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85.7784万份注销事宜。

  40、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1、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677,22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2月2日届满且未行权部分已于2025年5月14日注销完成。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蒋卫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赵子妍女士任董事。2025年2月24日,蒋卫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共有2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406,32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083,540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9月13日。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华懋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752,000.00元,减少数量7,520张,增加转股数量为22,265股。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为406,32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488,809.00元,股本为329,488,809股,其中,限售的流通股股份为0股,占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为329,488,809股,占100%。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8,707,478.23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6,320.00元,人民币8,301,158.23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5-10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证书号:第 8333273号

  发明名称:一种一次成型的安全气囊导气袋自动缝纫设备及其制造工艺

  发明人:王向中;廖喜明;陈丽;刘怡;杨毅强

  专利号:ZL 2023 1 0904827.4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23年07月21日

  专利权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5年10月03日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上述发明专利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获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主导产品的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拟自2025年5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阳华盛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前期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故延后了股票买入行为。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拟自2025年5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进展的公告》(2025-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阳华盛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前期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故延后了股票买入行为。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1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5日开市起复牌。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至此,东阳华盛的增持行为将不再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内幕交易敏感期约束,后续东阳华盛将结合增持资金到位情况、二级市场价格表现等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引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调整前转股价格:33.7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3.74元/股

  华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华懋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1.4301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A股股票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406,320股。基于上述原因,本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的相关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公司A股股票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406,320股。基于上述原因,本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33.76元/股,A为行权股价21.4301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1235%(406,320/329,059,116【注】=0.1235%),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33.76+21.4301*0.1235%)/(1+0.1235%)=33.7448元/股≈33.74元/股。

  【注】以前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即2025年6月20日的股本(剔除可转债转股)为计算基础。

  综上,本次“华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3.76元/股调整为3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5年10月13日起生效。“华懋转债”于2025年10月10日停止转股,2025年10月13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7795188

  咨询邮箱:ir@hmtnew.com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共有752,000元“华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2,265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已有790,000元“华懋转债”转换成公司股份,累计回售1,000元“华懋转债”,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3,3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71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懋转债”金额为104,920.90万元,占“华懋转债”发行总量的99.9246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3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8号文同意,公司10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懋转债”自2024年3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18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日起调整为34.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7日起调整为33.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因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33.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6日起调整为33.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3日起调整为33.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懋转债”转股价格为33.76元/股。

  (三)可转债回售情况

  因华懋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进行了回售,回售价格为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申报期内回售数量为10张,回售资金1,000.20元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华懋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共有752,000元“华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2,265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已有790,000元“华懋转债”转换成公司股份,累计回售1,000元“华懋转债”,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3,3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717%。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懋转债”金额为104,920.90万元,占“华懋转债”发行总量的99.9246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06,320股。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7795188

  咨询邮箱:ir@hmtnew.com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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