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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86.32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2025年第三季度,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08,022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0.92%。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8,022股,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0.9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日为2024年7月9日,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2.0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行权价格为13.60元/份。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123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共有58人参与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第三季度,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808,022股,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808,022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808,022股,共募集资金10,956,778.3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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