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本次使用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授权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8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袁文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的政策,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8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 投资金额:“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5,000万元人民币;“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的政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和”)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1、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天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1,000万元,建设期18个月。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根据市场情况开展二期项目建设。
2、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天之和拟租用天和新材料厂房并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天和新材料的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天和新材料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书。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稀土是发展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变频家电、节能电梯、风力发电、工业机器人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广泛应用。我国制定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高了市场对稀土永磁材料,尤其是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我国近几年稀土永磁行业实现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国。同时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稀土永磁材料出口国家,稀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中下游产品转型。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6-2024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出口数量整体呈增长态势,从2016年2.7万吨增长到2024年5.8万吨。公司近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逐渐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2、天之和的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天之和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书。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伴随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低空经济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需求持续增长,且市场潜力巨大。天之和深耕稀土永磁材料设备制造领域多年,主要产品包括气流磨、成型压机、烧结炉等磁材生产设备。其以公司晶粒细化技术、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开发出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在内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天之和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利于其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扩张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由天和新材料出资建设,资金来源不属于募集资金。
“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由天之和出资建设,资金来源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和稀土永磁材料设备产能。天之和研制的生产设备在满足公司使用的基础上,择机面向市场出售,其业务范围将得到拓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其盈利能力。上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满足下游市场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机器人、低空经济等领域订单需求。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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