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闫虎祥先生因个人原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与闫虎祥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 闫虎祥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闫虎祥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闫虎祥先生因个人原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闫虎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闫虎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闫虎祥先生,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湖南凯天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金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11月至今,先后任赛恩斯技术一部部门经理、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2023年1月至今,任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闫虎祥先生通过长沙轩珑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77%。
离职后,闫虎祥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闫虎祥先生在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自2023年1月起,担任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产品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闫虎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闫虎祥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及《劳动合同》,双方关于保密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闫虎祥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及《劳动合同》中相关约定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4.28%。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了跨专业、多层次的研发人才梯队,研发体系完备,人员结构完善,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严重依赖的情形。
目前公司的产品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闫虎祥先生已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正常进行。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将持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优化研发组织架构体系,引进优质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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