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向,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将进一步协商、落实。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及2025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一、 协议签署情况
(一)协议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38553L
4、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
5、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6、注册资本:375,765.4524万美元
7、成立日期:2006-08-03
8、经营范围:汽车、电动车及其零配件、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的研发;开发、研究无线通讯技术及系统;销售自产软件;太阳能充电器、充电桩、充电柜、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家庭能源系统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太阳能电池及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及维护;汽车租赁;自有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3001号、3007号比亚迪工业园内,面积704530.64㎡)。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选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汽车、电动车、轿车和其他类乘用车、客车及客车底盘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提供售后服务;改装厢式运输车、客车、卧铺客车;生产经营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发动机生产和销售。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维保、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营;轨道梁、柱的制造;纯电动卡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电动载货车,二类底盘,电动专用车及其他特殊领域车辆)的生产经营;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管理。成品油销售(含润滑油、柴油、汽油等);医疗器械,医疗安全系列产品,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消毒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0月9日,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甲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 合作宗旨
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视对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遵守国家法律及各自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支持、平等合作、整合资源、互惠共赢,利用双方各自在技术、供应保障及市场方面已有的优势,开展储能等项目,以及比亚迪所需的储能铝合金部件及其他铝质零部件等项目领域的战略合作,以获取市场成功,达到双赢目标,并面向战略性新领域共同探索潜在合作机会。
(三) 合作内容与范围
1、合作开展科研活动。双方可选定特定型号的电气设备、电芯,面向电力储能市场联合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系统产品。双方合作参与企业、行业、国家标准的制定,探讨共享知识产权。
2、深入开展供应链合作。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最适合的锂离子电池系统方案或储能系统成套方案,同时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相关技术支持,配合好甲方各类储能项目。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需求,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商务价格,具体双方可另行签订价格协议。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符合储能所需的液冷铝合金部件及其他铝质零部件产品(如液冷板,电池托盘等),甲方承诺供应乙方所需的产品技术质量完全符合各项要求,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商务价格,具体双方可另行签订价格协议。
3、探讨市场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各自调动资源、发挥优势,共同探讨及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并随着市场发展适时更新迭代,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市场。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市场资源,共同开展项目开发,共享项目收益。双方探讨共同建立售后维保体系、售后培训机制,为客户提供及时、快捷、高效的售后服务。
4、加强全面交流合作。多方面探讨合作路径,双方战略合作不限于储能业务及汽车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开展更深入全面合作。
三、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展公司成长空间,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与新领域的开拓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一) 本次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向,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将进一步协商、落实。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及2025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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