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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9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平华先生(简历附后)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陆高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朱朝晖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简历

  张平华,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入选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4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董事长、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陆高飞,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

  朱朝晖,女,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1991年8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宁波市栎社乡初级中学教师、杭州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独立董事。

  周红锵,女,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1997年7月至今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独立董事。周红锵女士还担任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09)、浙江米居梦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张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杰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张杰先生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简历

  张杰,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8年3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张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68,150股;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变,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8,800,000.00元(含税)调整为8,877,400.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因公司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774,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新增774,000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0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7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为77.4万股,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变更为88,77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上述公司参与分配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8,774,000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77,400.0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及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葛 张雅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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