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共有514,720,000元“金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903,07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8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55,27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3.6852%。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金能转债”转股金额为1,15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4,246股,占“金能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2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2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能转债”,债券代码“113545”。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能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1.55元/股。公司于2019年12月实施了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0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公司于2020年11月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新股的登记手续,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4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于2023年7月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8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于2025年8月实施了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金能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金能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金能转债”本季度转股金额为1,15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4,246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共有514,720,000元“金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7,903,076股,占“金能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8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金能转债”金额 为955,278,000元,占“金能转债”发行总量的63.685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注:王咏梅通过齐河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298,400股,通过齐河君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64,800股。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2159288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2,455.5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9月4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2025年第340号,信用证于2025年9月8日办理完毕。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525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1,000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9月5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69142025280351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信用证于2025年9月9日办理完毕。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9月12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69142025280375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9月12日办理完毕。

  2025年9月4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6914202500000036,担保期限自2025年9月4日至2028年9月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浦发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9月22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69142025280386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信用证于2025年9月26日办理完毕。

  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6914202400000012,担保期限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1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5,000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9月8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光银麦岛国内证字第2025016号的《国内信用证开证/买方押汇业务协议》,信用证于2025年9月10日办理完毕。

  2025年9月8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5016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2,760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9月26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青交金能信用证202509号的《综合授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9月30日办理完毕。

  2025年4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西金能保证20250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2,76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9月29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120250000439的《进口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9月30日办理完毕。

  2025年5月9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250000503,担保期限自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二)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青岛农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浦发银行

  1、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期限:2025年9月4日至2028年9月4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2、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10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光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担保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交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农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027,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8,034.45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