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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9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收到宁兴资产《关于减持永新光学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宁兴资产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0.56%变动至10.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宁兴资产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宁兴资产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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