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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提名刘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刘红兵先生与现任董事会其他成员一并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人组成,目前董事会10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红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刘红兵先生与现任董事会其他成员一并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刘红兵先生简历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刘红兵先生简历

  刘红兵,男,197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9年12月至1996年3月,棉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1996年3月至2006年5月,财达证券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

  2006年5月至2010年2月,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存管中心清算主管、存管中心负责人、存管中心总经理;

  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管中心总经理;

  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管中心总经理;

  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020年2月至2024年9月,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24年9月至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刘红兵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37)于2025年10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546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546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员:赵少远

  联系电话:0311-66006224

  传真号码:0311-66006200

  电子信箱:cdzqdbs@cdzq.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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