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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12版)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新港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2023年9月14日至2025年8月31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112,398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00,451,000股变更为400,563,39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45.10万元变更为40,056.3398万元。

  三、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事宜,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C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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