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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 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传金控(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或“基金”),主要投资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医药、大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安旭生物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上述产业基金已于2022年6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未开展实质性运营。

  二、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传金控(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BPP3W32Q

  投资人及出资额: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合伙期限:2022年06月15日至2029年06月14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61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销产业基金的原因

  产业基金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质性运营,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现结合产业基金实际情况,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注销该产业基金。

  近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上)准予注销[2025]第014214号,对注销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登记。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业基金注销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产业基金份额,本次产业基金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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