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已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0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11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
(4)现场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上述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5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发出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邮编:20007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码:021-66773220;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登记材料,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晓晓、刘丽娟;
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
联系电话:021-66773289;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4,投票简称:美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份类别及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5-07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同意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小担保”)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江美年”)提供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美华”)提供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临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临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慈铭”)提供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美年”)提供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潍坊美年慧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南开区美年鼓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保签署了《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就成都中小担保为成都锦江美年向成都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向成都中小担保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600万元的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被担保方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从上海美年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未使用的共同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其他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92,748.44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48.44万元,公司为美年大健康、上海美年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提供的共同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8,536.5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236.56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及被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B203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83.8148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持有美年大健康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年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天津南开区美年鼓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胜江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商业街东街2号楼一、三、四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天津美年100%股权,天津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天津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临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曹光雷
注册地址:兰山区沂蒙路4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临沂慈铭100%股权,临沂慈铭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临沂慈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4、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福玉
注册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60号五楼部分、六楼全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无锡美华100%股权,无锡美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无锡美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5、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晏福辉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科源种子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成都锦江美年100%股权,成都锦江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成都锦江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6、潍坊美年慧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杨海涛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东风东街以南永春路以西(潍坊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潍坊美年51.0002%股权,潍坊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潍坊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7、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汝发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观水路46号[水口寺社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贵州美年100%股权,贵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贵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被反担保方
名称: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简继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15、1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委托贷款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反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贵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公司与光大银行临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受信人:临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受信人: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6、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潍坊美年慧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7、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天津南开区美年鼓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8、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甲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丙方):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信用反担保责任
信用反担保的范围:(1)甲方依据主合同和/或保证合同代为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主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代偿资金占用费等(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之日起按代偿当月公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为固定利率计算,利率后续不随LPR调整而调整)。(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咨询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4)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保证期间:(1)乙方的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自甲方实际代偿担保债务之日开始计算:未发生代偿但尚欠担保费的,自应付担保费之日起三年。(2)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清偿上述所有款项,并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3)乙方承诺:如丙方未按时归还本息导致担保公司履行代偿责任,且丙方分期或延期逐步归还代偿款的,不影响本合同(或函)的效力,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或函)约定的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9,661.1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6.72%,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9,402.5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05%;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433.6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美年大健康);
2、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成都锦江美年);
3、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无锡美华);
4、公司与光大银行临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临沂慈铭);
5、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贵州美年);
6、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潍坊美年);
7、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天津美年);
8、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成都锦江美年)。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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