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 临05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8,000.00万元,解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0,104.76万元。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参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6,080.00万元,解除参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3,370.69万元。新增及解除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62,995.58万元(已担保128,945.58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担保134,050.00万元),同意公司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40,667.02万元(已担保78,067.02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担保62,6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2.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3.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上述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二)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三)担保对象: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6,080.00万元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主要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于参股子公司,公司主要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整体利益。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计划,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白银有色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206,963.00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32%。其中,白银有色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3,703.92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96%;白银有色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83,259.08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3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052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和征询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0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均反馈,不存在影响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可能导致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其他重大事件;不存在异动期间买卖白银有色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属于中上协行业分类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公司与同行业88家上市公司市盈率进行比较,剔除14家静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7.27倍,白银有色静态市盈率为465.60倍,处于较高水平;剔除15家动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78.59倍,白银有色动态市盈率为-253.04倍。最近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已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涨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给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因其执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其所持有的白银有色部分股份质押,截至公告日,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2,217,610,3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约98.56%,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具体详见公司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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