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78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授予68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8月27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678万股。
(三)首次授予价格:17.35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91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所涉及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27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将上述所涉共计2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分配给剩余391人。本次实际授予人数由419人调整为391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由680万股调整为678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内容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授予事项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1日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25)第10477号):截至2025年9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39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17,633,000.00元,合计认购678万股,其中2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份,658万股来源于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前述认购款增加公司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减少库存股6,580,000.00股,减少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2,530,000.00元。本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4,564,418元变更为人民币524,764,418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25年10月9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678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部分将使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524,564,418股增加至524,764,418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