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家雯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智渊律师、凌洁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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