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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10月9日和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公司关于购买KES POWER LTD.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股份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经2025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市净率为3.43,公司所处行业指数“万得电力公用事业”市净率为1.82,公司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存在估值较高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10月9日和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市净率为3.43,公司所处行业指数“万得电力公用事业”市净率为1.82,公司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存在估值较高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关于购买KES POWER LTD.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股份的重大资产购买尚未完成交割。鉴于交易条件一直未能落实且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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