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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陶灵萍女士

  2、非独立董事:陶灵萍女士、陶小刚先生、张辉先生

  3、独立董事:王洪信先生、祝明女士、杜巨玲女士

  4、职工代表董事:刘力明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杜巨玲女士担任。公司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1、总经理:陶小刚

  2、副总经理:吕军、刘力明、隋国平

  3、财务总监:张俊珂

  4、董事会秘书:隋国平

  5、证券事务代表:廖保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中董事会秘书隋国平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廖保宇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监事会取消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3-7830999 、0571-81103508

  电子邮箱:ir@lingkang.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陶灵萍,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清华大学DBA在读。自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合作导师,浙商全国理事会主席团主席,公司董事长、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理事长等职务。

  陶小刚,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0年5月起任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任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辉,男,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9月担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

  刘力明,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7年5月历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QA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任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历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洪信,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曾任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诚通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05年3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任珠海云康同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任中基长寿科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投资官。现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

  祝明,女,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药学学士。二级主任中药师,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国家药典委员、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评审专家、国家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专家、国家中医药协会中药质量与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咨询专家、硕士生导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金华市药品检验所中药室主任、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室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巨玲,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中国计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浙江省缙云县国家税务局税务员。2002年4月至今在中国计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财务管理专业任教,现任中国计量大学教师。

  吕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康恩贝集团、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2012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俊珂,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杭州敦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至4月任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隋国平,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大健康产业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理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大健康产业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廖保宇,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何超先生、独立董事何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隋国平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陶灵萍女士、副总经理陶小刚先生、刘力明先生、财务总监张俊珂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的,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吴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刘力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刘力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刘力明简历:

  刘力明,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7年5月历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QA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任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历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陶灵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陶小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陶小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张俊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陶小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

  聘任刘力明、吕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隋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廖保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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