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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内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参与了“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的投标,招标单位为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9月2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了相关中标候选人公示,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近日,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为“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

  2. 中标单位: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3. 中标价格:23,567.767万元

  4. 承诺的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完成第一阶段货物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交付使用;第二阶段具体启动时间由甲方书面通知,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45天完成第二阶段货物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交付使用。

  5. 承诺的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 承诺的软件免费运维期:交付使用后软件部分免费运维1年。

  7. 质量承诺:合格。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如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目前,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需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此外,合同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若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乃至项目终止。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判决及生效证明,被告尚未执行相关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上市公司股份471,748股及253,761,436.1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此前就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补偿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深圳中院已于2024年9月11日立案,案号为(2024)粤03民初63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深圳中院已对本案件出具《民事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和9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2025-072)。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及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被告交付的股份或支付的现金补偿。公司已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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