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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5年9月29日和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以及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现将最新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通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1日15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在“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管理人于2025年10月9日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前述债权人会议和《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杉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将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公司23.36%股票的控制权。如《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并顺利执行,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先生。

  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以及相关法院裁定批准、部分重整投资人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本次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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