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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弘投资”)持有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4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宁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2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凯弘投资、毅宁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为解决该平台中员工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凯弘投资减持数量不超过801,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毅宁投资减持数量不超过1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弘投资、毅宁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为801,600股、123,9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59%、0.09%,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正明先生持有春光控股100%股权;陈正明、张春霞、陈凯、陈弘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21%、1.55%、4.66%、3.11%股权。陈凯先生通过凯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1,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且为凯弘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凯先生通过毅宁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且为毅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凯弘投资、毅宁投资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用减持额度,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2%。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毅宁投资上市以来未减持过股份,本次凯弘投资和毅宁投资的减持主要为解决员工个人资金需求,本次减持计划并不含有实际控制人陈凯和其配偶刘秦的股份。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5.26万股,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其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6.84%。本次质押后,陈凯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46.47%,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2%。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70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5%,占公司总股本的5.18%。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近期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解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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