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应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具体修订及制定内容见附件)。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一并对公司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均统一进行修改,且不作单独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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