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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6版)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接D6版)

  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十、《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及相关制度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按修订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原使用“股东大会”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并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修订后的其他制度和新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仅涉及:“股东大会”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不作单独审议,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此,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并按照规定程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的内部制度将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废止;在此之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同意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取消监事会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制度。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仅涉及:“股东大会”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以及各项制度中的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均统一进行修改,不作单独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上述议案中的1、2、3、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01至1.03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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