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益新材”)签订的《现场制气供应商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供气合同”)包含的产品为氧气、氮气、丙烷。
2、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从正式供气起始日起十年,2026年7月1日具备供气条件。按照合同内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销售合同不存在无进展情况,存在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正文“六、其他说明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一、合同签订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鼎益新材现场制气装置的成套设备投资建设及供气服务事宜,公司近日与鼎益新材签订了《供气合同》,约定公司向鼎益新材供应氧气、氮气、丙烷产品,经初步估算合同金额(含税)约为人民币7.68亿元。
本次签订供气合同系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街道东方大道58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ENEDHQ6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目前,鼎益新材及其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鼎益新材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鼎益新材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氧气、氮气、丙烷产品
2、交货日期:2026年7月1日具备供气条件。
3、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4、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双方各成员主体存在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损失,具体执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供气合同对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鼎益新材及其关联公司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供气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且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情况
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情况见下表:
注:1、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2,35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12,350股。
2、上述持股数量截至2025年10月10日。
3、除5%以上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导致股份变动外,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均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4、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存在董事、高管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截至2025年10月10日。
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及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现场制气供应商务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7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杨勇发先生的函告,获悉杨勇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峰先生、杨勇发先生、冯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6,5000股于2025年9月30日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从211,235,000股变更为211,8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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