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25日,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正邦”)收到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辽13破申8号之二),裁定受理债权人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预重整申请。申请人张秀春以朝阳正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通过重整盘活,仍可继续运营产生收益,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朝阳中院提出对朝阳正邦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9月4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申8号)及《决定书》((2025)辽13破6号),朝阳中院裁定受理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朝阳正邦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9月5日,管理人发布《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
权申报通知》((2025)朝阳正邦破管函字第1号),通知债权人于2025年10月8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并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23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准许朝阳正
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朝阳正邦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朝阳中院代表、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朝阳正邦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投资人代表及朝阳正邦职工代表。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和/或其代理人)共30家,占全体债权人总数的96.77%。
二、 会议表决情况
1、《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设置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共四个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各组表决结果如下:
(1)优先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位,该组债权总额为21,617,932.88元。出席本次会议的优先债权人共3位,表决同意2位,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66.67%,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6,640,780.68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6.98%,已过三分之二。
(2)职工债权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组债权人共1位,表决同意1位 ,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00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3)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5位,该组债权总额为190,920,528.28元。出席本次会议的普通债权人有24位,表决同意20位(含一位签到未投视为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83.33%,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9,162,953.16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9.08%。
(4)出资人组:有表决权的出资人共1位,表决同意1位,占全部有表决权出资人人数100%。
因此,各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6位,该组债权总额为190,920,528.28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25位,表决同意22位(含一位签到未投视为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88%,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9,699,423.0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36%,已过二分之一。
3、《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6位,该组债权总额为190,920,528.28元。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25位,表决同意23位(含一位签到未投视为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92%,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90,549,636.8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80%,已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朝阳正邦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朝阳正邦能否重整成功,公司均将督促朝阳正邦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2、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管理人出具的《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