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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14,238.8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未经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公司与被告杨超、雷建、陈兆滨、鲁武英、江勇、毛智才(以下简称“六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10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闽民终871号】,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未经审计确认)。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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