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不超过4,000万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金额不超过88,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实际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与实际回购价格确定;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巨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嘉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嘉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主要内容如下:
1、 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90%
2、 贷款期限:3年
3、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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