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纪”)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为泰”)51%股权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昊为泰51%股权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昊为泰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昊为泰51%股权,天昊生物持有昊为泰49%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天昊生物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天昊生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关联方情况说明
名称: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4583206J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787号5幢(9号楼)1101-1109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正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 4月28日
经营范围:生物试剂(除药品、危险品)、仪器仪表的研发与销售,生物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昊为泰少数股东天昊生物所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E29PK84B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3幢6层60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戚玉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昊为泰的主要收入为科技服务收入,检测服务主要包含微生物组学检测服务(如宏基因组绝对定量、扩增子测序等);多组学整合分析服务(基因组+转录组+表观组+蛋白组等);三代测序(Nanopore)服务;单细胞测序服务;代谢组、蛋白组检测服务;生物信息分析与数据解读服务等。
(三)收购前昊为泰的股权结构:
(四)收购后昊为泰的股权结构:
(五)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六)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中所涉昊为泰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为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合理,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评正信评报字[2025]333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昊为泰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4,05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经交易双方沟通,最终协商一致确定“昊为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650万元”,并以此为基准,确认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转让价格为1,788.5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的双方
转让方: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经交易双方沟通,最终协商一致确定“昊为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650万元”,并以此为基准,确认天昊生物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转让价格为1,788.50万元。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788.50万元。双方同意,在双方共同就本次股权转让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受让方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流程,以分阶段的方式支付上述全部价款。
(三)交割和留存收益归属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股权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交割日)起交割给受让方。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权利义务由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转让方、受让方确认:评估基准日前,以及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日前标的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留存收益自评估基准日起冻结分配,自交割日起归属于受让方。
(四)争议解决
如果本协议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该部分责任。
(五)其他主要条款
协议还对陈述与保证、税费承担、损益及债权债务承担、争议的解决、保密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昊为泰的控制管理,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竞争力。本次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对昊为泰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整体发展规划,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对昊为泰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整体发展规划,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为世纪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且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4点 4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
至202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7日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 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第 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 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 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6200880
联系人:王 涛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注册会计师中,有4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12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坚持公正、客观的执业态度,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并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9月30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香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为泰”)51%股权的基础上,以1,788.50万元的对价收购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昊为泰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实相关资质及资料后,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企业内控控制情况,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14:40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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