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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6,5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天台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于2025年10月11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华统”)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和2025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9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9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农牧”)及天台华统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丽水农牧的担保额度调减2,000万元,对天台华统的担保额度调增2,000万元,调配后,丽水农牧的担保额度由24,000万元调减为22,000万元,天台华统的担保额度由4,000万元调增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天台华统实际担保余额为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天台华统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台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MA2AN4J1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俊杰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8日

  经营期限:2018年5月28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响堂村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肉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于2025年10月11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61,2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6,5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0.19%,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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