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因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分别为渣打银行与被担保人为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田福兴)、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合成)、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宁夏)、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兴)、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以下简称:丽珠制药厂)、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江制药)、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大)、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合成)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医药贸易)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协议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26,725万元。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均为丽珠集团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46.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0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临2025-022)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5-048)。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古田福兴基本情况
(二)焦作合成基本情况
(三)丽珠宁夏基本情况
(四)福州福兴基本情况
(五)丽珠制药厂基本情况
(六)新北江制药基本情况
(七)四川光大基本情况
(八)丽珠合成基本情况
(九)丽珠医药贸易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古田福兴),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古田福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5,75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古田福兴另一股东--福州福兴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二)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焦作合成),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焦作合成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三)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丽珠宁夏),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宁夏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丽珠宁夏的股东--新北江制药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四)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福州福兴),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福州福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7,25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福州福兴另一股东--新北江制药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州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五)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丽珠制药厂),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制药厂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1,50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六)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新北江制药),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新北江制药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7,475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新北江制药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制药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七)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四川光大),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四川光大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八)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丽珠合成),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合成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九)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丽珠医药贸易),其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医药贸易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5,750万元
4、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月新增担保协议主要为公司满足旗下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46.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0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7,180.02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5,600.6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为141,579.42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453,471.96万元)的19.07%: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44,285.93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2,894.09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丽珠集团与渣打银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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