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9版)
同时,公司统一删除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表述。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实质内容不变,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条款序号变动等非实质性修订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步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等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中,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10月2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注册成功后,视市场利率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方案
1、注册及发行主体: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5、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有关规定及市场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在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期限内可根据资金使用节奏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8、担保方式: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建设运营、股权投资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及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券的顺利注册及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会批准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具体条款和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具体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条款设置、偿债保障措施、承销方式、评级安排(如需)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如涉及担保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另行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选择并聘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如需)、评估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等],洽谈、签署、修订、执行、完成发行公司债券的合同、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公司债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发行、交易流通等所有必要手续。
5、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等事宜。
6、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过相关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相关监管部门的同意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等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授权事项的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爱迪特、成飞集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亚香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拟参考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工作中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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