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菏泽乔贝”)持有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95,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33%;股东上海普近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普近”)持有公司263,1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5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5,117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058%。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7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14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
●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股份原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公司积极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市场行情、公司股价波动、资金计划安排、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竞争态势、公司经营现状以及未来的战略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多重因素后,从维持公司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角度出发,公司拟将原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延期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七、 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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