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大股东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蔡沛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171,756,38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41.06%)的大股东翁伟武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49,8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9,993,636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664,900股,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418,328,736股,下同。
2、 持有本公司股份24,384,76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5.83%)的股东翁伟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4,9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
3、 持有本公司股份8,443,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2.02%)的股东蔡沛侬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4,9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
4、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实施减持。
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翁伟武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股东蔡沛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蔡沛侬女士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翁伟武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49,8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
翁伟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4,9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
蔡沛侬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4,9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股份相关承诺的要求。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实施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7、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翁伟武先生在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时作出以下承诺:
2本次翁伟武先生减持的股份不包含其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三)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之规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伟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沛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会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2、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伟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沛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蔡沛侬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蔡沛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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