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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3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16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担保方式及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担保方式及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同意公司聘任陈蓉蓉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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