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审计机构市场现状的遴选标准,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基于审慎原则,现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按照制造业口径统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等情况。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共计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德勤华永已为公司提供了7年审计服务,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华永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德勤华永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并明确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魏于全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魏于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任后,魏于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于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魏于全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魏于全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任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魏于全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
魏于全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凭借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忠实勤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魏于全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鉴于独立董事魏于全先生申请辞职,将导致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空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震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震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培训,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荐陈震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上述调整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陈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陈震先生简历
陈震,1971年1月出生,南开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曾任(原)化工部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药药学一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主任药师,郑州大学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亦弘商学院研究员,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执行副总裁,重庆法默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南京同怡汉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7月至今担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
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
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ir@hinova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创药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非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
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058465-8012
电子邮箱:ir@hinovapharma.com
邮编: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度修订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确保符合审计机构市场现状的遴选标准。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基于审慎原则,现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审计收费共计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独立董事魏于全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于全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提出辞去独立董事一职。由于魏于全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将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魏于全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陈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因魏于全先生辞任而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成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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