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2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2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独立董事张政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三)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5)。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4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六)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九)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0)。
(十)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3日
(二)归属数量:102万股
(三)归属人数:59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25.7532元/股(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首次授予价格由25.94元/股调整为25.753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合计:1,020,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广东华悦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悦验字[2025]第14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2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
根据此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收到5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6,268,26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20,000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248,264元。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57,867.21元,公司202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82,372,0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0,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4%,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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