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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的“临2025-059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 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5 号楼 1508 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参股的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电子城华平东久”)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万元,减资对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 电子城华平东久此次减少注册资本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事项概述

  (一)标的公司设立背景

  2018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子城高科与东久(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久上海”)共同发起设立电子城华平东久,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双方各自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50%。

  2019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久上海按出资比例共同向电子城华平东久增资。增资完成后,电子城华平东久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缴),双方各自增资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50%。

  2020年,东久上海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AGL,转让完成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电子城华平东久作为电子城高科参股的产业投资平台,自成立以来在多项业务中与电子城高科保持了高度协同的合作,同时其经营稳定、发展良好、持续保持盈利。截至2025年9月,电子城华平东久已经累计完成三次利润分配,累计分配金额3,100万元,其中向电子城高科累计分配1,550万元,超出电子城高科历史累计出资额度,电子城高科已通过利润分配款项收回全部出资。

  (三)减资目的

  本次减资是电子城华平东久主动优化资本结构的战略性举措。电子城华平东久成立以来持续盈利,且累计分红已经超过股东实缴出资金额。通过减资,可以使电子城华平东久的资金实力、资本规模和经营策略更加匹配,为未来的有序发展奠定更合理的资本基础。

  本次减资能够提升电子城华平东久股东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电子城华平东久账面盈余资金较多,通过减资将多余的资金返还给股东,可赋予股东重新配置资金的自主权,用以支撑股东其他经营活动或自身现金流补充需求,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年08月06日

  4.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94

  5.法定代表人:张一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J5754C

  8.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代理记账、财务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电子城高科持股50%,AGL持股50%。

  10.经核查,电子城华平东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表中总资产数与各分项相加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减资方案

  (一)交易概况

  电子城高科与AGL拟对电子城华平东久进行同比例减资,对应电子城华平东久参股股东电子城高科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对应电子城华平东久参股股东AGL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减资后,电子城华平东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交易定价

  本次减资单价拟定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减资对价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交易方式及付款时间

  本次减资对价款一次性支付:电子城华平东久在减资协议签署后且完成减少注册资本工商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减资对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

  (四)减资资金来源

  减资对价款全部来自于电子城华平东久自有资金。

  (五)过渡期安排

  本次减资为原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减资的目标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损益由各股东仍按原比例享有或承担。

  (六)减资后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减资完成前后电子城华平东久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目前,电子城华平东久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电子城高科推荐3名,AGL推荐3名。本次减资完成后,电子城华平东久董事会构成仍将保持不变。

  四、本次减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子城华平东久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其优化资本结构,同时有利于提高其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与经营发展。电子城高科作为电子城华平东久的参股股东,本次减资事项可收回前期资本金投入人民币500万元,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减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1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为更好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3万元(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参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内控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等表述进行调整,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本次内控制度修订涉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23个制度,并废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拟废止《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方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参股的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华平东久”)是由电子城高科及ALLENDALE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AGL”)合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电子城华平东久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电子城高科与AGL拟对电子城华平东久进行同比例减资,对应双方注册资本出资额500万元,对应股权比例50%。本次减资后,电子城华平东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

  电子城华平东久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拟同步修改其《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由电子城华平东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办理。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参股公司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临2025-060)。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拟于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61)。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齐战勇先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负责人;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保障中心副主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齐战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张玉伟先生,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兼经营管理部部长、成本管控中心经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张玉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宋立功先生,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宋立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陈兆震先生,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晶圆事业部技术员、副部长、部长助理、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产业部部长助理、半导体事业部副总监。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拟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兆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建波女士,女,汉族,1965 年10月出生,无党派人士,会计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宋建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条件。

  尹志强先生,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民商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尹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条件。

  刘志东先生,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任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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