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规划,公司募投项目“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友升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友升”),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友升”)。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云南友升、江苏友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26.711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3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3,766.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018.2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74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8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824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世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规划,公司募投项目“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友升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友升”),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友升”)。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云南友升、江苏友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26.711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3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3,766.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018.2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74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8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824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规划,公司募投项目“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友升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友升”),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友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云南友升、江苏友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云南友升、江苏友升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用于实施前述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云南友升
公司名称:云南友升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2MACAGP3G3H
法定代表人:罗世兵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回族彝族乡沈家沟村民委员会水电铝一体化片区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云南友升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江苏友升
公司名称:江苏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MA27JY4N7Y
法定代表人:罗世兵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河东路80号2、6、7、8、9、10、16号厂房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友升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友升、江苏友升借款是基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云南友升、江苏友升)、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借款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云南友升、江苏友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06,028.32万元、51,719.77万元一次或分次向云南友升、江苏友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26.711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3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3,766.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018.2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74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8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824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次审议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现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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